第一章 總則
為規範籃球比賽的組織與管理,確保比賽公平、公正、有序進行,特製定本細則。本細則適用於所有參賽隊伍及相關人員,包括運動員、教練員、領隊及隨隊工作人員。
第二章 參賽隊伍資格
1. **隊伍組成**
每支參賽隊伍應由以下人員組成:
- 領隊1名(負責隊伍整體事務及與組委會溝通)
- 教練員1-2名(負責戰術指導與訓練安排)
- 運動員12-15名(其中場上隊員5名,替補隊員7-10名)
2. **隊伍注冊**
所有參賽隊伍需在比賽開始前完成官方注冊,提交以下材料:
- 隊伍基本信息(隊伍名稱、所屬單位/地區)
- 所有人員名單及身份證明
- 運動員健康證明及意外傷害保險憑證
3. **隊伍紀律**
參賽隊伍需遵守比賽紀律,如有以下行為,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:
- 提供虛假注冊信息
- 比賽中出現嚴重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
- 未按時參加比賽或無故棄賽
第三章 運動員管理
1. **運動員資格**
- 所有運動員需年滿16周歲,身體健康,無重大疾病或傷病。
- 運動員不得同時代表多支隊伍參賽。
2. **服裝要求**
- 運動員需穿著統一隊服,隊服前後應有清晰可見的號碼(4-15號)。
- 禁止佩戴任何可能造成傷害的飾品或配件。
3. **行為規範**
- 運動員需尊重裁判、對手及觀眾,不得有辱罵、挑釁等不當行為。
- 如出現嚴重違規行為,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視情節予以追加處罰。
第四章 教練員與領隊管理
1. **職責分工**
- 教練員負責戰術安排、臨場指揮及運動員技術指導。
- 領隊負責隊伍行政管理、與組委會溝通及處理突發情況。
2. **行為要求**
- 教練員與領隊需以身作則,維護比賽秩序,不得幹擾裁判執法或煽動不良情緒。
- 如出現嚴重違規行為,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執教或帶隊資格。
第五章 人員變更與替補
1. **人員變更**
- 隊伍如需更換運動員、教練員或領隊,需提前向組委會提交書麵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- 未經批準的人員變更視為無效,涉事人員不得參加比賽。
2. **替補規則**
- 每場比賽可替換運動員次數不限,但需在死球狀態並經裁判允許後方可進行。
- 替補運動員需在記錄台登記後方可上場。
第六章 處罰措施
1. **違規處理**
對於違反本細則的行為,組委會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以下措施:
- 警告
- 取消單場比賽資格
- 取消整個賽事參賽資格
- 禁止參加未來一定期限內的相關賽事
2. **申訴機製**
如隊伍對處罰結果有異議,可在收到處罰通知後24小時內向組委會提交書麵申訴材料,組委會將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。
第七章 附則
1.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最終解釋權歸賽事組委會所有。
2. 如有未盡事宜,由組委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充或調整。
**賽事組委會**
XXXX年XX月XX日